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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办案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6-06-01 16:30:35    文字:【】【】【
       电子卷宗,一般是指在案件受理时,将原始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媒介技术制作而成的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电子数据。据了解,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电子卷宗管理系统是其中一个子系统,该系统包含卷宗制作、内部阅卷和律师阅卷等功能。有了电子卷宗,办案人员可以将扫描的卷宗图片转化为文字,直接在系统内摘抄、引用卷内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及办案智能化。

 电子卷宗管理系统的运行将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规范检察执法活动。一方面,其大大加快了案件的流转速度。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通过该系统审查案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无疑节省了不少办案时间;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案卷材料时,也不再需要用数码相机拍照或复印卷宗,从而改变了以往阅卷费时、复印卷宗成本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它也方便了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程序监控和质量管理

现代信息技术是检察机关加强司法管理、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支撑,也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随着检察工作进入“信息化+卷宗”时代,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能力,都必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例如近日,某市检 察院电子卷宗管理员在制作室内完成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刘某涉嫌受贿案14册2300余页卷宗材料的扫描、编辑、上传工作,并通过电子卷宗系统为刘某 辩护人刻录了全部案卷材料,这是该院建成电子卷宗制作室后首次使用。据悉,电子卷宗制作室安装无死角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不间断同步录像,确保电子卷宗 制作的高效、便捷、安全,解决了因辩护人时间紧张、案卷材料繁多等原因无法现场阅卷的实际困难。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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